2007年法蘭克福國際書展台灣館以「華文出版樂園」為主題。展覽首日的開幕酒會共有近百位來賓出席。今年台灣特地推薦七位重量級的華文作家,如住在法國的高行健、美國的余英時,作品全都在台灣出版,可見台灣的確是華文出版的樂園,能吸納出身背景不同的作家。本組對外洽談授權出版或使用故宮圖像合作出版之權利金計算標準,係依照「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品圖像資料收費標準表」向申請廠商收取權利金。 本次與國外出版社洽談版權時,對方所提出之權利金收取方式均採「定額付清制」,其精神為雙方協商欲授權之出版品,依該出版品之規模大小來確認權利金之金額做為簽約金(約10,000~30,000元美金不等)。其授權印製數量並不列入授權合約來規範,均以銷售量×經銷價(出版社收取之金額)×授權金百分比(約3%~5%之間)=權利金(此金額每半年核實申報一次)。每半年申報一次之權利金應由簽約金中扣抵,直至簽約金扣抵完成後,出版社才開始向本院繳交該期權利金。若該出版品銷售狀況不佳,至合約終止時,該出版品銷售數量所計算之權利金不足以扣抵簽約金時,出版社無權索回差額,簽約金整筆移入本院,做為本案權利金之收入。 以上為國際間洽談版權之收費機制,與本院現行規定並不相同,各有利弊。擬將此商業模式,建議本院法制人員研擬可行性方案,並落實於「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品圖像資料收費標準表」中,能於未來在洽談本院出版品授權業務時,有更大的彈性,爭取更多的國庫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