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斃死畜禽非法流供食用及畜產廢棄物環境污染案件,已嚴重影響國人對於畜牧產業之信心,且近年來國際間對於畜產廢棄物資源化與再利用化之觀念高漲,為使我國畜牧污染防治工作符合世界潮流,實有必要派員汲取先進國家對於該等議題之重要成果與未來發展趨勢,俾作為政策規劃與相關作業執行之參考。本案計參訪羅斯托克大學、環境安全暨能源研究所及梅克倫堡-前波莫瑞州BUTZOW行政區鄉村規劃部門外,亦參訪當地畜牧場、太陽能科技公司與生質能源休閒農牧場,獲益匪淺:一、德國規定畜牧場須設置能儲存9個月禽畜糞之儲存槽,經醱酵後之糞泥於每年春天或夏天可施灌於土壤,且儲存槽表面必須加蓋以防止臭味逸散,另所參訪之畜牧場及休閒農牧場亦利用禽畜糞醱酵過程中所產生之沼氣進行發電,並賺取生質能源電力之補貼價差。二、德國禁止以掩埋方式處理畜牧場所產生之斃死畜禽,畜牧場斃死畜禽須暫存於畜牧場內,並由化製場每週1-2次派遣集運車清運,畜牧場再依斃死畜禽之大小付費給化製場。三、本次參訪之休閒農牧場所屬之蛋雞場非採籠飼方式飼養蛋雞,利用動物行為於雞舍內設置巢穴,誘使雞隻於巢穴內產蛋,再以自動化之方式進行雞蛋之收集,並於夏、秋2季,將雞舍內之蛋雞放牧至農場,其所生產之BIO雞蛋市場價格為一般雞蛋之2倍。四、依據德國2004年修正發布之「再生能源法」規定,德國需於2010年增加生質能源(包括再生能源、日光、風力...等)發電達電力產量之12.5%,2020年則須達20%;又依據該法相關規定:所有配電系統經營者,須持續20年支付以生質能源為原料之電力供應者補償金(8.4歐分至11.5歐分/千瓦/小時),故目前德國之生質能源之研究、應用及推廣,方能蓬勃發展。五、德國政府目前整合能源、社福、農業、環保等相關政策,並配合學術研究單位之協助,藉由生質能源補貼發電補貼之方式增加農民所得,吸引年輕人力從事農業,本次參訪之休閒農牧場其甚至將青儲料直接加入禽畜糞儲存槽,藉以增加其沼氣量,足見電力補貼之收入豐厚;另並藉由於農村社區內設置托兒所或幼稚園,解決農村內兒童托育問題,使青年人口願意留居農村,以解決所面臨之農業人力老化及農村人口外移之問題。經由本次參訪,對爾後畜牧污染防治與斃死畜禽再利用輔導業務之執行及推動甚有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