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13次締約國會議暨京都議定書第3次會議於本(96)年12月2日至15日假印尼巴里島進行,共有全球187個國家,超過11,000人與會,其中有144位部長和有6個國家首領的出席,進行2012年後關於對抗氣候變化的新一回合的全球性談判。(二)本次會議通過「峇里島行動計畫(BaliActionPlan)」,決定在2009年底在哥本哈根結束談判,在UNFCCC的架構下訂出新協定以取代2012年失效之京都議定書,為「京都議定書」2012年第一期承諾期到期後的行動架構確立了明確時程。(三)COP13通過14項決議文,其中包括峇里島行動計畫(BaliActionPlan)。本次會議仍未出現各界殷切期盼的明確量化減量目標及時程。依據公約決議文件,全體締約國認同IPCC第四次評估報告明確表明,全球變暖是無可爭辯的現實。文件中並間接引用IPCC第四次評估報告第三工作組科學數據:「即為了控制全球升溫,要求附件一國家作出2020年排放量比1990年排放水準減少25%至40%的承諾,而後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必須在2050降到2000年排放水準一半以下」。(四)峇里島行動計畫強調已開發國家需提出可供量測(measurable)、報告(reportable)與查證(verifiable)之減緩承諾或行動,進行量化排放限制及減量目標(quantifiedemissionlimitationandreductionobjectives)。對於開發中國家則以永續發展為內涵,在技術及資金協助下提出可供量測、報告與查證之減緩行動。(五)MOP3通過11項決議文,其中包括成立調適基金(adaptationfund),用以發展因應氣候變遷調適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