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11 至 2008-05-25
共 1 位
系統識別號 | C0970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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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 環境保護 |
施政分類 | 相關組織 |
計畫名稱 | 出席生物多樣性公約第9屆締約方大會及生物安全議定書第4屆締約方會議 |
報告名稱 | 出席生物多樣性公約第9屆締約方大會及生物安全議定書第4屆締約方會議出國報告 |
電子全文檔 | |
報告日期 | 2008-06-24 |
報告書頁數 | 17 |
出國期間 | 2008-05-11 至 2008-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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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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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訪機關 | 無 |
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生物多樣性,生物安全 |
計畫主辦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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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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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MO損害賠償與補救為生物安全議定書第4次締約方會議焦點議題,賠償之架構雛型業獲通過,相關規範不僅納入蓄意及非蓄意釋出,並適用於非締約方之輸入,相關單位宜密切注意。生物多樣性公約第9次締約方會議,多個再生能源先進國家介紹其國內如何透過嚴格獎勵機制,提升生質燃料能源效益及生產,降低對社經及糧食供應衝擊,可為我國借鏡。如瑞士透過嚴格減稅條件,針對生質燃料進行減稅,減稅條件包括至少降低40%之溫室氣體排放、不得對環境造成明顯衝擊、不得損及森林及生物多樣性保育、不得於保護區或其周邊種植,以及不得使用黃豆、棕櫚油及穀物為原料等。巴西則建立三級減稅機制,針對作物類別、種植地區、栽種對象等分別訂定標準,依等級給予32%、64%及100%之減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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