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IATTC於97年3月5日至7日召開第77屆會議,重點在大目鮪及黃鰭鮪保育管理案。各國就此案之主要討論重點為:一、適用對象:厄瓜多認為應排除IATTC漁船分類第一至五級之小型圍網漁船,美國、墨西哥僅同意排除第一及第二級漁船。二、休漁期:美國堅持採用60天的休漁期,墨西哥及委內瑞拉願意退讓採用55天休漁期,惟厄瓜多堅持50天休漁期為其所能接受的上限。三、休漁區:美國立場為依據秘書處所建議區域停止作業111天,歐盟及厄瓜多則要求將休漁區向西平移6度,且厄國於休漁區內所能接受的停止作業時間為30天。四、人工集魚器:圍網漁業國家同意人工集魚器的資料蒐集與研究。五、延繩釣漁獲限額:歐盟認為該限額應減少與圍網漁業所採取措施相稱的比例。日本、韓國、我國及中國均表反對。六、休漁作業分界:北緯5度的休漁期間作業分界除巴拿馬、薩爾瓦多、尼加拉瓜則認為該分界無實質意義不願接受外,其他圍網國家願意或妥協接受。我團代表心得與建議:一、大目鮪及黃鰭鮪新保育案攸關大目鮪配額調整問題,關係我國東太平洋作業漁船之重大權益,雖本案因各國意見紛歧而延宕近2年未決,然97年6月下屆會議時通過新保育案之壓力更大,我應針對該議題繼續預先研析準備,俾於下次會議時適當因應。二、本案會期間部分國家要求WCPFC應採取類等管理措施,鑒於WCPFC亦續研議發展大目鮪管理措施,值得注意東太平洋之發展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