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越南新建養豬場投資計畫」陳奉經濟部7月20日經營字第09602610021號函,列入本公司97年度固定資產投資專案計畫(計畫編號0970001826),並於97年1月4日提陳「97年度作業計畫」報部自行列管。二、本計畫專案投資小組,依據擬訂之97年預定執行進度,赴越南辦理建場用地之擇定,本次共計勘查平福省6處建場用地之地點,其中以平福省平隆縣MinhDuc社、同富縣TanTra社及TanXuan社等3處地點,依考量因素包括距台越農產有限責任公司之距離,建場地點之用地級別、地形地勢、可利用能源(水質水量、電力)、環保問題及未來發展潛力等為評估之依據,較為符合越南養豬案所需。三、上述3處建場用地之土地價格每公頃折合台幣72萬元至90萬元之間,較歷次洽辦業務之資料,每公頃台幣約76萬元至132萬元之間,約有66%之降幅。四、越南係屬社會主義,「人治重於法治」之國家,因此有關本計畫工作推行方面,常須親自多次溝通協商,妥作良好的人際關係,始能獲得較具正面之回應。為確能落實執行「越南新建養豬場投資計畫」之各項前置作業,成立96-97跨年度研究計畫「越南養豬場籌設及投資規劃研究」之預算,期能藉以做好各項人際關係。相信總管理處各有關單位一定知道越南新建案要成功之徵結點,尤以86年越南案曾經參與之有關同仁。因此,建請在符合公司規定之許可範圍,增編適當之歸屬科目,供海外拓展業務專用,俾利本案工作之推行,及因應將來西進拓展畜殖業務之所需。五、本事業部為「越南新建養豬場投資計畫」作業能順利推動執行,奉准成立分公司籌備處,目前正由本事業部人力資源組規劃中,初步規劃如次:公司名稱:越福農產有限責任公司籌備處VietphuocAgribusinessCo.,LTD公司地址:平陽省濱葛縣萊淵社LaiHung,BenCatDistrict,BinhDuongProvince,Vietnam(台越農產有限責任公司2樓)有關籌備處所需開辦費用,建請相關單位予以協助編列,並遴聘翻譯1人以資因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