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08 至 2008-06-14
共 2 位
系統識別號 | C09701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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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 其他 |
施政分類 | 其他政務 |
計畫名稱 | 澳洲監察使制度之運作 |
報告名稱 | 「澳洲監察使制度之運作」考察報告 |
電子全文檔 | |
報告日期 | 2008-08-01 |
報告書頁數 | 29 |
出國期間 | 2008-06-08 至 2008-0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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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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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訪機關 | 澳洲聯邦監察使辦公室,新南威爾斯州監察使辦公室,新南威爾斯州議會,我駐雪梨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我駐澳大利亞代表處 |
出國類別 | 考察 |
關鍵詞 | 監察使(ombudsman) |
計畫主辦機關 | 監察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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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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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之監察使制度與我國差異極大,惟其實務運作有諸多可供借鏡之處,藉由參訪澳洲聯邦及新南威爾斯州監察使辦公室,以充分交換兩國監察實務運作經驗與意見,另亦參訪新南威爾斯州議會,以瞭解其監察使與議會之互動情形。透過此次考察活動,提出未來策進監察效能之建議,以供參採。澳洲聯邦監察使辦公室以保障人權為優先,使用了34種不同的語文版本類別詳細說明民眾如何申訴的方法,提供新移民與外籍人士得以傾訴冤屈之機會;設有「保護舉報(Protecteddisclosure)」申訴案件處理制度;且其業務和組織架構逐年調整,以適應不斷變化的公共事務,號稱監察使成立30年來,已有30項重大改變;並規定人民在向監察使投訴之前,應當首先自行爭取和相關的部門共同解決其所欲投訴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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