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CD造船工作小組」(CouncilWorkingPartyonShipbuilding,簡稱WP6)直屬OECD理事會,其位階相當委員會層級,係OECD現存以單一產業為探討主題的兩個委員會之一(註:另一個產業委員會為鋼鐵委員會)。查該小組主要在探討造船產業政策與造船市場之供需等問題,謂為OECD與全球造船大國提供溝通的平台。查OECD理事會於2002年6月授權成立「OECD造船特別諮商小組」(SpecialNegotiatingGroup,簡稱SNG),並正式邀請我國及中國等非會員國(Non-MemberEconomies)參加新造船協定(newShipbuildingAgreement)談判(註:所謂新造船協定即是為便利與1994年所簽署之造船協定有所區別)。OECD期望經由多邊談判建立國際造船市場之規範,塑造公平的競爭環境。惟該談判自2002年12月至2005年9月歷經12次會議,後因各重要國家對於該新造船協定部分條文無法達成共識,於2005年9月該談判終告暫停(pause)。繼新造船協定談判暫停後,OECD「造船工作小組」陸續於2006年7月召開第102次會議,2006年12月召開第103次會議與邀請非會員國(我國及中國等)參加「OECD造船工作小組研討會」(WorkshopwithNon-MemberEconomies)。該工作小組於2007年6月11-12日召開第104次「工作小組」會議,並邀請我國以專案觀察員參與本會議,而2007年12月10-11日之105次「工作小組」會議我國並未派代表參加;本(2008)年7月3-4日召開第106次「工作小組」會議,議程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僅限會員國參加,討論新的一期「工作小組」之延長問題(本期任務期限至2008年底為止),包括2009/2010年工作與預算計畫及其資金來源籌措等案(該小組之所有預算係由各會員國贊助),同時改選正副主席。第二階段開放非會員參加,其討論之議題有(1)船舶維修改裝與造船業之相互影響;(2)中國與越南造船產業現況報告;(3)12月舉辦之研討會(Workshop)題網討論;(4)2009/2010年之工作及預算討論。另外也對各國補貼分析,出口信貸(exportcredits),新造船協定談判可能性等議題作意見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