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本次會議,心得及建議如后:心得:一、「亞太防制洗錢組織」於1997年在泰國曼谷創立,目前已是亞太地區最重要的區域性防制洗錢組織,我國為創始會員國之一,積極參與會務活動,不但彰顯我國在反洗錢及打擊資助恐怖分子上與國際社會同步之決心與績效,提升我國國際形象,亦可藉此爭取國際認同,擴大我國在國際社會活動之空間。二、本次年會是我國去年接受「亞太防制洗錢組織」相互評鑑之後第一年參加年會,照例必須對評鑑團提出改善建議之執行作為,向大會報告,因此在今年4月23日,即由法務部召開「我國對亞太防制洗錢組織第二輪相互評鑑改善事項之策進作為會議」,促請各相關部會針對建議內容,儘速採取因應作為,並提供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彙整為我國提報「亞太防制洗錢組織」年會之「進展報告」(progressreport)。最後在各部會共同努力之下,我國「進展報告」受到大會肯定,並未受到質疑。三、近年來,我國各相關部門逐漸體會指派專人參加年會之重要性與益處,不僅可以嫻熟整個會議之內容與重點,適時為我國爭取最大之權益,亦可以充分與各與會代表溝通,將我國防制洗錢績效充分展現,亦可以建立未來合作之管道,是一個我國較可以發揮之國際空間,可惜尚有部分業務相關部會可能囿於出國預算或有其他考量,未能派員參加。建議:一、繼續改善我國洗錢防制作為:雖然我國洗錢防制體制已達到相當水準,獲得國際社會的肯定,但是不管從法律制度、金融監理、執法及金融機構法規遵循等層面,都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各相關機關應繼續就現有缺失提出改善作為。二、去年我國接受相互評鑑後評鑑團所提出之改善建議,法務部在今年4月23日曾召開「我國對亞太防制洗錢組織第二輪相互評鑑改善建議事項之策進作為會議」,瞭解各相關機關執行情形及需要協調事項。此一機制應該繼續維持,固定一段時間(諸如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檢討進度,畢竟每年都必須在「亞太防制洗錢組織」年會提出「進展報告」(progressreport),接受各會員國家檢視,況且未來還有可能接受第三輪相互評鑑,我國必須有所因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