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研究中,首先介紹「大學與企業合作之法律面」。期望大學與企業之合作能在明確之法源及法律規章完備下進行,使大學與企業之合作能有明確之規則可茲遵循,避免大學與企業合作時所可能產生法律上之疑義。其次,介紹日本現行教師兼職限制鬆綁之相關法規,以利相關決策單位未來修訂我國教師兼職限制相關法規,鬆綁我國教師兼職限制之參考。同時,本研究為瞭解日本大學與企業合作之現行模式,特介紹日本立命館與企業合作之現行概況,包括其與企業合作之歷史背景、組織與模式,及產學合作之成果。又為瞭解技術移轉事業在促進產學合作活動中所扮演之角色,本研究詳細介紹日本特定大學技術移轉事業之概況,並以關西技術移轉事業及日本慶應義塾大學智慧財產中心為實例作業務概述,俾利作為我國未來設立技術移轉事業機構之參考。最後,就日本現行之大學與企業合作模式可供我國借鏡部分,作出建議。包括我國應學習日本大學教師兼職限制鬆綁之精神與作法,制定教師兼任教師兼任技術移轉事業、研究成果活用企業職務之相關規範;各大學之學術發展單位應加強產學合作之理念與專業知能;各大學應設立研究支援組織、各大學創新育成中心應定期開設專權相關之講座;應設立類地域型之技術移轉事業單位等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