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越南新建養豬場投資計畫」業已列入本公司97年度固定資產專案投資計畫,並經97年8月8日華總一義字第09700128261號總統令,通過本計畫預算。二、本計畫建場用地除與地主簽定「勞動成果賠還付款協議書」,並向平福省有關單位辦理土地使用執照之申請外,有關投資執照、越福農產有限責任公司之設立等工作項目均已陸續取得證書。三、前次洽辦業務期間(97年8月22日至8月30日)建議事項執行情形:97年10月22日「越南新建養豬場投資計畫前置作業」協調會之會議紀錄結論,由於越南通貨膨漲非常嚴重,有關本案資金之運用,同意先行向台越農產有限責任公司借款因應,可規避投資過程可能發生之風險。本事業部爰於11月21日函請台越農產有限責任公司,在本計畫案工作順利進行為原則,參酌越南相關法規辦理借貸之相關作業。四、「越南新建養豬場投資計畫」建場規劃設計作業,已上網公告委託工程技術服務合約(國內),委請繪製整體平面配置及各期豬舍細部設計之工程設計繪圖、校圖、定圖等相關作業。並依政府採購法之規定,再擇期赴越南辦理越南當地建築顧問公司之遴選、評比、簽訂服務合約之相關作業,委請辦理工程設計繪圖(越文)、簽證、申請建築執照及使用執照等相關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