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緣起:在國家體育資源有限情況下,體育運動事業之推動必然受到限制,經參考許多先進國家實務發展經驗與學理顯示,設置「運動發展基金」匯聚民間資源以擴展體育經費,實有其必要性。爰於本會中程施政計畫中將「籌劃設立『運動發展基金』,挹注體育運動發展」列為業務面向策略績效目標「結合政府民間力量,擴增體育發展資源」項下之一。另經建會前為配合行政院主張「優先開放雲林以南地區經營運動競技產業、海上活動相關產業、大型綜合觀光休閒產業等特許產業」之立場,規劃開放南部地區之運動競技場館(如賽車場、賽馬場),並將該運動競技產業做為運動彩券投注標的,以提振地區經濟繁榮。經建會請本會就所需法令架構及應踐行之行政程序等提出計畫,為利相關工作順利推動,爰列有本出國計畫。二、考察目的:蒐集日韓2國「運動發展基金」「自行車運動彩券」法制資料及並瞭解實務運作狀況,供作我國規劃設置之借鏡及參考。三、參訪議題:(一)運動發展基金之設置型態、相關配套法規與政策措施。(二)運動發展基金之財源籌措方式、收支保管運用、風險管控、監督與管理機制及相關成效等。(三)運動彩券發行法令依據、相關規定及監管機構監管機制。(四)運動彩券發行機構組織架構,以及賽事選擇、賠率設定與財務管理等風控流程。(五)運動彩券對社會與經濟之影響,其因應之輔導配套措施與成效。(六)運動彩券與公益彩券競合問題。(七)運動彩券銷售通路、銷售情形與遊戲玩法等。(八)對於國內賽事列為投注標的,其人為操控賽事及相關舞弊之預防機制。四、心得與建議共計9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