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八年九月間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本會)處理全民健康保險中,藥商銷售藥品之實際所得價格,低於健保給付價格(俗稱「藥價黑洞」)之現象乙案,曾多次邀集衛生主管機關、藥業、醫界及專家學者舉行座談會。並曾研擬討論訂定「醫療機構藥品採購交易資訊透明化原則(草案)」,惟因藥價差問題相當複雜,必須有賴各機關通力合作共同解決,並非本會訂定單一類如前揭交易透明化原則之行政規則可獨立解決等理由,而決議暫緩訂定該透明化原則。在整個討論過程中,有人認為日本健保制度之架構及支付制度等政策,應可為我國全民健保政策規劃之參考,並引用日本「醫療用醫藥品製造業提供贈品類之公平競爭規範」,足為我國借鏡,為需深入瞭解,本會將本次考察主題列為九十年度出國考察計劃之一。本次考察拜會機關有日本公正取引委員會、日本公正取引協會、日本厚生勞動省、日本製藥工業協會、國立國際醫療中心、日本醫療用醫藥品製造業公正取引協議會、日本醫藥品卸業連合會、日本製藥工業協會。在考察內容係分為日本的醫療用醫藥品製造業公正競爭規約、日本藥價調查與藥價差處理、日本藥品市場與藥品流通的現代化問題、公立醫療機構藥品採購行為-以國立國際醫療中心為例等四項主題加以說明。後在提出心得及建議前,先簡略介紹國內藥品通路的概況,以說國內本土製藥業在市場結構等方面均與日本略有不同,且本土藥廠在通路的掌握上與進口藥品及外資藥廠藥品相較,已居劣勢,藥價的調降對於本製藥業較為不利。另外,健保局在實際核價方面,智慧財產權較無爭議之同成分、同含量、同規格、同劑型藥品,其療效應無差異,現行價格卻差距很大,實不合理,似有限制競爭之效果。同時認為目前健保局正透過藥價調查瞭解藥品市場實際交易價格,並將逐年調降藥價基準之給付價格,對於藥價差問題,應可獲得改善。此外,國立國際醫療中心藥品的採購並非以價格取向,而係尊重專業知識的立場,以及避免醫師的習慣用藥會影響或掌控該中心的藥品採購,均值得國內醫療機構學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