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遷是個非常複雜的議題,其中,最明顯也是最有力的證據,就是全球暖化(GlobalWarming)的現象,根據聯合國IPCC於2007年出版之第四次評估報告中(AR4)指出,有非常高的證據顯示,即使在現有以及持續的減量策略下,未來幾十年全球的溫室氣體排放仍會成長,故氣候變遷的效應在21世紀仍會持續發酵。由於氣候變遷引發的溫度上昇,對於水環境有直接的影響,例如降雨強度增加、乾旱期增加等因素,故對水利建設也將造成某一程度的衝擊。水利署有感於此,已開始著手擬定水利建設因應全球氣候變遷白皮書,以及進行氣候變遷對水環境之衝擊與其調適策略研究。鑑於日本有關氣候變遷的研究及調適策略擬定的起步較我國為早,且位處西太平洋區域,其地文、水文情況與我國類似,故本出國考察計畫乃規劃至日本參訪相關公部門,以一窺日本目前氣候變遷調適策略之走向,以作為國內因應氣候變遷對水環境衝擊所提出之調適策略的參考。本次參訪行程,係選定日本國土交通省相關部門(河川、水資源、氣象等)為主要參訪對象,並安排環境省簡報與討論,並至各行政法人或財團法人研究機關,了解氣候變遷的幕僚作業,並可進一步推展台日雙方交流。參訪過程中發現,不論是政府部會或研究機構,在相同議題上所採用之評估結果皆為同一結論,例如颱風變化資料皆以氣象廳發佈之分析結果為準,氣候變遷對河川流量之影響皆以國土交通省公佈資料為準,顯示日本在資料上已充分進行整合,此點為我國須效法之處。未來我國在執行整體氣候變遷調適研究時,建議應建置氣候變遷專用之整合性資料庫,除統一各衝擊因子之監測資料以外,亦應整合各影響層面之衝擊量評估結果及其他可資訊化之模式與內容。我國於氣候變遷之研究尚處於起步階段,以日本成立「地球溫暖化防止行動計畫」之經驗來看,由於該行動計畫之位階僅為行政命令層級,環境廳無法規範其它行政部門,因此行政部門橫向上不易進行整合,且該行動計畫未設計回饋機制,雖中間過程有進行政策檢討,但檢討結果並未重新形塑新政策,故成效有限。因此我國在進行氣候變遷之整體調適策略研擬時,建議應參考日本經驗,由上級主管機關成立跨部會之專責單位,配合法令賦予權責,以進行各事業機關氣候變遷調適工作整合。日本現行之氣候變遷調適官方組織係由政府成立「地球溫暖化推進本部」專責,其下由各省(部會)根據本身的業務權責,成立相關的審議會、計畫或組織,包括氣候變遷的基礎研究與政策研究,並編列相關預算支應。因此我國在氣候變遷調適體制上,建議除水利署已進行研擬成立氣候變遷專責推動小組,其他如農委會、經建會、國科會等各相關部會亦應同時成立氣候變遷專責小組,專責進行氣候變遷調適研究並負責跨機關之協商整合。日本環境省2008年提出的適應策略報告,報告中提出幾項聰明的調適策略,依據其調適策略可作為我國進行氣候變遷調適與研究重要方向參考。同時日本地球模擬中心擁有全世界第四快速的超級電腦(地球模擬器),日本氣象廳目前發展的大氣環流模式(GCM)可以從全球尺度降低到流域規模尺度(約5公里解析度),如此對於大氣、海洋、陸地等複雜的過程,可透過物理、生物與地球科學等角度進行評估與分析,並提高預測的準確度,預期模擬結果將送至IPCC以供第五次評估報告(AR5)之參考。因此未來台灣地區於氣候變遷之氣象研究上,建議應慎重考慮與日本合作之可能性,經由日本之超級電腦模擬台灣大氣境況,如此可節省採購大量硬體設備以及後續維護的支出,又可快速得到良好的運算模擬成果。依據本次日本參訪之了解,日本於氣候變遷調適策略及相關研究上已建立完整之整合機制,且各部會之分工明確,並已與國際進行接軌。建議在研擬因應氣候變遷之水環境調適策略及相關行動計畫時,可參考日本因應氣候變遷調適之體制與行動計畫,整合台灣環境條件後擬定適合我國之氣候變遷調適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