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刑事訴訟法採當事人進行主義,物證檢驗結果於法庭交互詰問時將面臨法官、檢察官、律師、當事人等之考驗,因此,國內外法醫刑事鑑驗實驗室皆致力於設備提昇及認證方向努力,以求法醫刑事物證鑑驗科學化、標準化及現代化,以為加強物證之證據能力。有鑑於此,行政院於九十三年四月二日召開「研商有關國內鑑識科學資源會議」,該會議結論三之三中敘明,請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等刑事鑑識單位擬訂鑑識科技計畫,並分別由法務部、內政部為計畫主管機關所需經費申請納入科技預算,以積極進行鑑識科學相關研究計畫及儘速更新科學儀器設備。基此,本所於98年執行「骨質刀痕角度與鈍傷動力學分析研究」,基於人材培訓,建立現代化法醫鑑識實驗室,除了維持法定職掌處理全國各地檢察機關報驗非自然死亡案件之解剖、死因鑑定外,更秉持專業及科學辦案精神進行死因鑑定研究。本次出國實習重點包括:學習經由法醫人類學資料庫及體質人類學知識,進行個人識別,包括:性別、年齡、種族與身材。隨著解剖學的發展,對人類骨骼的研究,不但可以識別是否為人骨,而且還以骨的形態、組成、生長發育判定年齡、性別、身材、種族等。人們開始將這些特點和規律應用到解決個人識別之人身鑑定問題。當發現的人體遺骸(humanremains)已呈白骨化不能以相貌、指紋、軟組織或器官特徵進行識別,確定是某人時,如屍體高度腐敗、骨化、火化、炸毀、腐蝕、碎屍後的殘骸等,都需要鑑定身源。此時主要依靠法醫人類學檢查鑑定骨骼與牙齒(已發展為法醫牙科學獨立學科),進行個人識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