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26 至 2009-10-31
共 2 位
系統識別號 | C09803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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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 勞健保 |
施政分類 | 支付制度/費用協定 |
計畫名稱 | 歐洲藥品核價給付研討會(SMi’s15thAnnualEuropeanPharmaceuticalPricingandReimbursementConference) |
報告名稱 | 參加「歐洲藥品訂價及給付研討會」報告 |
電子全文檔 | |
報告日期 | 2010-01-29 |
報告書頁數 | 17 |
出國期間 | 2009-10-26 至 2009-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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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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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訪機關 | SMi-s15thAnnualEuropeanPharmaceuticalPricingandReimbursementConference |
出國類別 | 其他 |
關鍵詞 | 歐洲藥品訂價,藥品給付,SMi,AnnualEuropeanPharmaceuticalPricingandReimbursementConference |
計畫主辦機關 | 中央健康保險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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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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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支出持續增加世界趨勢也是各國政府頭痛的問題,因此各國互相參考藥品核價就不足為奇了。我國目前新藥訂價也是採取國際藥價參考法,參考國共十國,分別為美、日、英、加、德、法、比、瑞典、瑞士、澳洲。會採用此十國主要基於資料容易取得以及此十國為藥品申請在我國上市的參考國。為了因應這種新情勢,跨國藥廠也開始注重新藥上市的順序,核價高的國家先上市,核價低的國家較慢上市或不上市,民眾使用新藥的時間將受影響。另外為了因應各國採用HTA資料作為給付之評估標準,廠商也提出了風險分擔Risksharing的因應方法,雖不失為讓藥品提早上市,民眾早期可以使用,而且政府財務負擔也可減輕的權宜之計,但Risksharing發展模式尚未成熟,政府及業界都在嘗試階段。國際製藥業目前另外兩種策略為:1.將兩種治療同一疾病的藥組成為一種新藥(Reformulation),以延續藥品生命週期。2.新藥先以一種適應症申請上市,再繼續做另一種適應症之臨床研究,成功後再以另一名稱上市(DualBranding)。這兩種藥物的核價方式是未來值得探討的重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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