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年一月一日至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由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選送病理專科醫師出國,至美國佛羅里達州邁阿密戴德郡法醫部進修一年,主要接受法醫病理住院醫師訓練,訓練內容包括:法醫病理解剖,法醫毒物學,法醫攝影技術,現場勘查技術,刑事鑑識科學技術,美國法醫辦公室行政運作。該法醫部佔地89,500坪,為目前美國大型之法醫辦公室之ㄧ。該法醫中心結合法律、醫學及科學的偵查並還原死亡真相,提供教育諮詢來為地方和全國醫療、法律和執法機構的服務,另建築物設計亦為領先潮流,超出水準,成為世界其他各國法醫界參觀仿效之楷模,值得作為本所日後於林口司法園區建立現代化法醫解剖鑑驗機構之參考。因為國情民風及文化不同,美國法醫解剖案件要較台灣普遍而易見,所以有許多案例可以供學習參考,目前國內雖已於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公布施行法醫師法,但尚無相關細則規定如何訓練甄審法醫病理次專科,因此現階段只能遠渡重洋取經,以取得法醫病理訓練證明。我國目前法醫解剖案件,自然死/病死案件約佔30%,而在這之中又有約四成到六成死因與心血管疾病相關,佔了首位,因此有關心臟血管病變在法醫案件死亡原因中扮演之角色,為此次進修的學習與觀察重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