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期間

2010-09-02 至 2010-09-18

前往地區

  • 加拿大

出國人數

共 1 位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09902927
主題分類 國際貿易
施政分類 多邊貿易
計畫名稱 99年度台加技術合作訓練計畫「研究加拿大平衡稅及反傾銷稅案件公共利益之調查實務」
報告名稱 99年度台加技術合作訓練計畫「研究加拿大平衡稅及反傾銷稅案件公共利益之調查實務」
電子全文檔
報告日期 2010-12-13
報告書頁數 131
其他資料
出國期間 2010-09-02 至 2010-09-18
前往地區
  1. 加拿大
參訪機關 加拿大國際貿易法庭,加拿大邊境服務總署,駐加拿大代表處經濟組,駐多倫多台灣貿易中心,LangMichener律師事務所,RCInternationalTradeConsultants企管顧問公司,TCCS企管顧問公司,OgilvyRenault律師事務所
出國類別 研究
關鍵詞 公共利益,平衡稅,反傾銷稅,聽證,加拿大特別防衛措施法(SIMA),補貼,傾銷,損害,加拿大邊境服務總署,加拿大國際貿易法庭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
出國人員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郭妙蓉 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 調查組 視察 薦任
報告內容摘要
加拿大於1984年訂定「特別進口措施法(SIMA)」,加入公共利益(publicinterest)條款並納入競爭之概念,為加拿大平衡稅及反傾銷稅等貿易救濟制度之一大特色,即該國完成反傾銷稅或平衡稅案件之傾銷及損害調查後,加拿大國際貿易法庭(CITT)可依利害關係人之申請,調查減少課徵或免徵全額之反傾銷稅或平衡稅是否符合加拿大整體之公共利益。就CITT而言,為擁有法院調查權力(subpoenapower)之準司法單位,當進行反傾銷或平衡稅案件之公共利益調查時,透過寄發問卷、召開聽證提供利害關係人表達意見及相互詰問之機會,讓不同利害關係團體就本身之立場充分表達全額課稅符不符合整體加拿大公共利益之意見。加拿大負責傾銷(或補貼)、損害及公共利益之調查單位權責清楚,因此,加拿大在反傾銷稅或平衡稅案中對公共利益調查之背景與我國制度極為不同,我國主管機關處理此類案件似難以仿效。另由於我國反傾銷稅及平衡稅制度原係師法美國之制度,其無公共利益之考量,如擬參照加拿大反傾銷稅及平衡稅制度對公共利益進行調查,似乎宜將我國反傾銷稅及平衡稅制度同時修改增加公共利益之調查時限,以有充分時間進行調查程序,使調查更臻完備。
前往原始報告頁面:http://report.nat.gov.tw/ReportFront/report_detail.jspx?sysId=C0990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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