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會議內容主要是從2008年金融海嘯的教訓中,各國監理機關將以往強調個別金融機構問題之監理,轉向重視總體審慎監理之各項議題。包括國際監理機關的重建例如:歐盟成立系統風險理事會,其成員涵蓋了歐洲央行總裁、三個歐洲金融監理機關(銀行、證券與保險)之主席、及歐盟27個會員國之央行總裁與金融主管機關首長;美國規劃成立金融服務監督委員會,由財政部長、聯準會、銀行監理局、金融消費者保護局、證管會、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聯邦存保公司組成;英國則設置金融穩定委員會,成員有財政部長、英格蘭銀行總裁與金融監理局。國際清算銀行(BankforInternationalSettlements;BIS)之銀行監理之核心機構-巴賽爾銀行監理委員會(BaselCommitteeonBankingSupervision,BCBS)已陸續針對原定資本協議架構(即BASELII)大幅檢討修正,將過去重視金融機構個體審慎(microprudential)監理導向,轉而強調總體審慎(macroprudential)監理,即透過對所有金融機構關連性及共同暴險因子之檢視,以降低銀行間系統性風險與總體經濟循環所產生之負面衝擊。此外鑑於大型系統性銀行對全球金融市場的影響,如何建立對其更審慎的監理規範,亦為本次會議之重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