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於二00二年正式成為世界貿易組織(WorldTradeOrganization,以下簡稱為WTO)成員之一,加入WTO對我國意義重大,除可享有公平貿易之機會外,最重要的是未來如我國受到其他會員任何不公平之貿易措施,將可透過WTO爭端解決機制加以處理;另一方面,如我國遭到其他會員控訴時,如何能適時回應處理,將是一項新的挑戰,攸關重大。當然越熟稔法條運用固然重要,但對於新會員體之中華台北來說,內部應如何運作,才能有效可行,將是實務上極重要的一環,唯有在行政分工上能先行規劃,未來才能發揮事半功倍之成效。而在WTO爭端解決案例中,有關農業議題方面,歐盟與美國扮演極為重要角色,其中數個纏訟多年爭端解決案例,例如歐盟香蕉案、賀爾蒙牛肉案等,歐盟均為被告,因此在爭端解決方面,歐盟的經驗必然十分豐富,此外,歐盟對農業之保護立場與我國國情相近,且歐盟各會員體之間立場有時較不一致,各委員會運作亦較為複雜,當面對WTO爭端案例時,其內部如何能有效運作,可提供我國未來參考借鏡。本次研習計畫拜會對象包括歐盟貿易總署、農業總署、國際事務業務、法律服務部、農民團體、香蕉產業及牛肉貿易協會、會員體包括:德國、愛爾蘭駐歐盟代表及比利時農業部等。本報告內容包括:1.歐盟在WTO農產品爭端案例之分析及內部運作機制。2.歐盟農民團體及會員體在各爭端案例中之角色及策略。3.未來歐洲農業政策之方向及新回合談判之立場。4.歐盟處理農產品爭端案例之心得及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