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次奉派考察英國辦理民間投資提案制度(PFI)之做法,並對於該國其他政府與民間夥伴關係(PublicPrivatePartnership,PPP)之推動作一探討,其重點包括:英國PPP類型、英國PPP經驗、英國引入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之原則、推動架構、個案協助輔導機制、人員訓練及員工移轉問題等議題。並將上述內容歸納於本參訪報告之心得,其中章節如下:一、英國政府民間夥伴關係類型二、英國PPP經驗三、英國引入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之原則四、政府PFI推動架構/民間輔導機制五、員工移轉問題六、訓練計劃並提出下列及建議:一、現階段國內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之推動長期策略應以建立制度為主軸,而短期策略可以找數個較可行計劃,投入相關資源優先推動二、民間自行規劃促參案件之模式不應作為政府部門對於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創意或規劃不足之主要政策建議來源三、引入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之原則首先要確認政府責任,其次係將政府資源與民間潛力作最佳之結合四、成立促參個案輔導機構初步建議方案五、辦理國際型政府與民間夥伴關係(PPP)研討會並引進國外專業技能,以打開國內顧問機構閉門造車之局面六、協助主辦機關遴選顧問機構以做好促參案件之規劃七、建立標準化契約文件以增加計劃推動效率八、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政府補助經費之預算程序可參考英國PRG做法九、增加主辦機關對於公共建設開放民間參與之誘因十、促參人員訓練計劃應著重於理論及實務配合訓練十一、委託民間單位辦理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刊物,以推廣政府與民間夥伴關係之觀念並提供資訊交流之平台十二、員工是PPP案未來計劃推動成功與否之基石,政府與民間之夥伴關係應將員工之夥伴計劃納入考量最後將本次參訪機構之訪談內容整理如附錄。英國由政府與民間形成合作夥伴關係(PublicPrivatePartnership,PPP)已成為政府現代化規劃中的重要基石。而在英國這種夥伴文化形成後,創新之作法隨處可得,政府的範圍有多大,機會就有多大。從另一個角度,當政府與民間部門作最好之結合時,關鍵不在於政府還是民間,而是它是否能夠提供出達成政府施政目標。這種藉由民間新資本和先進管理技能的帶入,已提供該國更好的公共服務品質,並達到政府資源達到前所未有之高度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