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期間

2012-02-13 至 2012-02-17

前往地區

  • 法國

出國人數

共 3 位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10101055
主題分類 金融保險
施政分類 國際
計畫名稱 參加「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第23屆第2次會員大會及工作組會議」
報告名稱 參加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第23屆第2次會員大會及工作組會議出國報告
電子全文檔
報告日期 2012-04-13
報告書頁數 90
其他資料
出國期間 2012-02-13 至 2012-02-17
前往地區
  1. 法國
參訪機關 FATF
出國類別 其他
關鍵詞 防制洗錢,FATF,APG,FATF四十項建議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出國人員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馮素華 法務部調查局 專門委員 簡任
陳佩宜 法務部調查局 調查官 其他
劉燕玲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科長 薦任
報告內容摘要
「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inancialActionTaskForce,簡稱:FATF)是一個政府間的國際防制洗錢組織,為目前國際防制洗錢要求標準的最高政策制定指導組織。本次大會於101年2月13日至17日在法國巴黎之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會議廳舉行,計有來自FATF會員國家、準會員(如:亞太防制洗錢組織)、觀察員等代表近500人與會,會議重要結論包括:通過新修正40項建議、發布有關高風險國家之公開聲明與改善全球反洗錢與反恐(AML/CFT)遵循之進展說明、採認中國大陸相互評鑑後續追蹤進展報告並同意其升等、發表「國內權責機關分享有關資助武器擴散相關資訊之最佳實務準則」、同意中非防制洗錢組織(GABAC)加入成為FATF觀察員等。配合2012年2月16日FATF通過之修正FATF40項建議,APG預計將於2014年對我國進行第3輪相互評鑑,爰有必要儘速組成跨部會工作小組,並提升我國相關機關與金融機構人員對FATF新修正建議之意識,以因應未來之相互評鑑準備事宜。
前往原始報告頁面:http://report.nat.gov.tw/ReportFront/report_detail.jspx?sysId=C1010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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