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轉投資持股20%之卡達QAFAC公司/石化廠總投資金額約六億七千萬美元,其中三億伍千萬美元以該公司名義辦理計畫型融資(projectfinancing)方式支應,聯貸主辦銀行為法國百利銀行(BanqueParibas)、美國信孚銀行(BankersTrust)、以及加拿大進出口銀行(EDC)。QAFAC公司股東有鑒於1997年辦理聯貸期間適逢亞洲金融危機、國際金融市場不確定性升高、本計畫為國際能源石化業以特殊石化產品辦理projectfinancing的首例(金融市場認為較一般標準化煉油廠風險高),以及當時卡達在國際上的”國家/信用風險”等因素,舉債成本(利率加碼與相關費用)不盡理想;目前公司運轉、營運順利,應為考慮重安排融資(refinancing)的較佳時點。因而QAFAC公司各股東於2001年10月22日董事會中決議選聘財務顧問為本計畫refinancing作替代方案之可行性研究、國際金融市場狀況探討、以及日後代表QAFAC洽選主辦聯貸銀行等相關規畫與執行工作,俾降低財務成本與減少現有聯貸合約對借款人的諸多限制。相關工作需委由財務顧問規劃執行。後經股東詳閱各 #21442;選財務顧問之銀行所提其書面建議及討論,選擇SG、BNPParibas、Barclays三家在其英、法總部進行簡報答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