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期間

2002-09-05 至 2002-09-07

前往地區

  • 新加坡

出國人數

共 1 位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09104389
主題分類 財政經濟
施政分類 證券、期貨
計畫名稱 亞洲能源及電力論壇
報告名稱 亞洲能源及電力論壇
電子全文檔
報告日期 2002-12-03
報告書頁數 11
其他資料
出國期間 2002-09-05 至 2002-09-07
前往地區
  1. 新加坡
參訪機關
出國類別 其他
關鍵詞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出國人員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林珂如 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轉投資事業處 組長 其他
報告內容摘要
鑑於本公司於蒐尋國內外能源事業轉投資機會及評估「大潭電廠天然氣採購案」合資投標之可行性等業務時,對整體及區域性能源市場動態之掌握有其必要性,遂應荷蘭銀行(ABN-AMRO)之邀請派員於本(九十一)年九月五日至七日前往新加坡參加由該行舉辦之「亞洲能源及電力論壇」。本次論壇主要就全球能源事業之發展現況、菲律賓及韓國電力事業民營化及亞洲天然氣事業之近況等議題進行討論。而藉由參與本次論壇,亦洞悉績效良好之國際性能源公司為拓展天然氣及電力產業之經營領域所投入之心力。吸取他人之經驗,且為因應嚴峻之競爭環境並發展多角化經營,本公司應加速評估天然氣產業各相關轉投資計畫之可行性,諸如上游氣田股權購買計畫、合資興建台灣北部LNG接收站計畫、LNG船運業務轉投資計畫及參與天然氣發電廠之興建等。除合資興建台灣北部LNG接收站計畫已成立專案小組積極評估外,其餘計畫之必要性及投資方向分述如下:1.天然氣上游氣田股權購買計畫:本公司可在談判新購氣合約與邀請氣源供應商合資參與北部LNG接收站興建計畫時,要求投資參與上游天然氣田開發生產,或自行在油氣生產國尋覓讓入油氣田股權之機會,並參與天然氣液化出口,成為氣源供應商。可考慮投資之國家包括東南亞之印尼(Tangguh)、馬來西亞、汶萊,中東之伊朗(SouthPars)、卡達(NorthField)、葉門,俄國(庫頁島)、澳洲(西北海域)等。2.LNG船運業務轉投資計畫:亦可在談判新購氣合約或邀請氣源供應商合資參與北部LNG接收站興建計畫時,要求投資參與LNG船運業務。例如馬來西亞Petronas之子公司MISC(MalaysiaInternationalShippingCorporationBerhad)、澳洲ALNG之關係企業IGTC(InternationalGasTransportationCompanyLtd.)及BP等均為可能之合資夥伴。3.參與天然氣發電廠之興建:可考慮投資之國家為新加坡、韓國及菲律賓等亞洲國家,其電力市場刻正分割並將轉型為民營化。本公司可利用之前參與規劃國光發電廠計畫之經驗,並以此作為始點轉投資其他發電廠,除可增加投資綜效外並將提升公司之競爭力。
前往原始報告頁面:http://report.nat.gov.tw/ReportFront/report_detail.jspx?sysId=C09104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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