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財務經理之評選與派任:經三方協商後,擬採取折衷方式,以便在一月底前確認財務經理人選,即由LCY的CharlesOng先接任QAFAC財務經理,為期1.5年。在此期間,Geoffrey擬以受聘的方式擔任查帳(Audit)工作,以解決QAFAC目前的InternalAudit上的一些未決事項,待觀察Geoffrey對QAFAC財務熟悉情況及表現後,若符合股東期望,則由Geoffrey接任CharlesOng未完成的剩餘1.5年任期,2人合計3年。總之,希望在維持和諧的原則下達成各方能接納的派任方式。IOL將考慮此方式並於近日內回覆LCY及CPC。二、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經理及工廠經理之輪任及任期:考量卡達現有其他國際合資案,即使如ExxonMobil、TotalFinaElf等強勢的石油公司,在卡達與卡達石油公司的合資案,其合資公司的董事長及總經理亦無法免俗地皆由卡達人長期擔任,雖然輪任及任期制一議事不易成,但QAFAC的外資股東仍將依CPC總經理的要求,於日後向卡達石油公司提出輪任及任期制建立的要求。三、稽核委員會的成立:經過三方協商,決定提議以股東聯合查帳方式聘雇IndependentAuditor方式進行,並擬於下次董事會會前會提出與卡達石油公司協商。四、甲醇二廠投資計畫:經三方協商後,外資股東將以審慎態度進行甲醇二廠的可行性研究計畫,以確認該計畫在技術上、產品行銷上及經濟可行上的優勢,再作最後決議。五、卡達化計畫(Qatarization):原則上決定合資公司的總人數維持不變,即進入合資公司的卡達人需明確地接任現有外籍雇員的工作。同時,將由工廠經理及財務經理訂定明確的公司效率指標衡量項目,例如MTBE及Methanol的每噸生產成本,即卡達化的同時必須確保上述的效率衡量指標沒有下滑或退步。六、2003年預算:三方同意共同具名要求QAFAC管理團隊提報細部資料,說明2003年的費用較2002年增加的原因,其中費用增加若係因卡達化晉用卡達人所致的話,將併同上述第五項的卡達化計畫事項一併討論,以確保合資公司費用的控管合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