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期間

2003-11-24 至 2003-11-29

前往地區

  • 日本

出國人數

共 1 位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09204911
主題分類 財政經濟
施政分類 銀行
計畫名稱 日本存款保險公司、整理回收公司與產業再生公司考察報告
報告名稱 日本存款保險公司、整理回收公司與產業再生公司考察報告
電子全文檔
報告日期 2004-02-21
報告書頁數 107
其他資料
出國期間 2003-11-24 至 2003-11-29
前往地區
  1. 日本
參訪機關
出國類別 考察
關鍵詞 存款保險,問題金融機構之處理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出國人員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王南華 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簡任
報告內容摘要
日本存款保險公司透過金融整理管財人、過渡銀行及整理回收公司之處理機制,在存款保險全額保障下,至2003年3月底共處理168家失敗金融機構。為加強存保機制功能,日本存款保險公司自2001年8月開始實施對存款人歸戶系統之檢查,2003年1月開始實施對保險費繳納正確性之檢查,並於2003年7月增設檢查部負責專案檢查。此外,為協助企業重建,藉由收購有繼續經營價值企業之債務,使企業再生,降低逾期放款,日本存款保險公司於2003年5月與農林中央金庫合資設立產業再生公司,目前運作良好,已協助9家企業進行重建,購買金融債權2,514億日圓。茲建議:(一)儘速建立金融機構退場機制,立法訂定金融系統性危機之處理機制(二)立法賦予存保公司對金融機構保費之計算、存款歸戶及問題金融機構資產負債評估之查核權(三)擴大存款保險差別費率之級距及等級,農業體系應另行設立存款保險組織(四)立法設立過渡銀行迅速處理問題金融機構(五)推動信用評等及資訊揭露制度,發揮市場監督及制裁力量(六)利用重建基金成立企業重建基金並鼓勵民間資金投入(七)立法訂定並落實立即糾正措施(八)經濟及金融犯罪應有專業刑事法庭,儘速追究與懲處犯罪行為(九)修改破產法及重整法規,建立專業民事法庭衡平處理債權債務問題。
前往原始報告頁面:http://report.nat.gov.tw/ReportFront/report_detail.jspx?sysId=C09204911
2013 © 公務員出國考察追蹤網 || 本來源以 公務出國報告資訊網 頒佈為準,資料僅供參考,若有不正確之處請來信(abroadplay@groups.facebook.com)與我們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