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價指數連動債券於1945年在以色列、阿根廷、巴西及冰島開始發行,此後陸續於其他國家發行,發行國家計有英國(1981)、澳大利亞(1985)、加拿大(1991)、瑞典(1994)、美國(1997)、法國(1998)、及義大利(2003)。推出物價指數連動債券之因素,包括改變市場對於通貨膨脹之預期、彰顯政府控制通貨膨賬之公信力、減少政府發行一般債券所需支付之風險報酬、及隨著通貨膨脹上揚,投資人可提前收回部分現金。本出國報告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係介紹美國、法國、加拿大、日本、英國等國物價指數連動公債市場之發行情形、基本架構,及債券價格、應計利息之計算,並簡介2005年德國即將發行物價指數連動債券之發行情形;第二部分介紹BarclaysCapital所設計之全球物價指數連動公債指數,指數編製方法等,經由隨時從Bloomberg查詢指數之最新資料,提供投資人評估投資績效之指標;第三部分係論述FED經濟學家Mr.BrianSack及Mr.RobertElsasser對美國TIPS之研究。最後結論指出,在未來經濟成長及各國央行逐步上調利率之情形,投資物價指數連動債券,因其具有相對高實質收益率、價格波動較低之特質,有助於個人或機構投資者(包括中央銀行)達成穩定長期資產投資組合報酬率之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