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增進參與官員瞭解貿易政策、多邊貿易體制、國際貿易法及WTO之功能及機制,改進參與官員之工作效率,及促使該等國家能更積極參與WTO相關工作,世界貿易組織(WorldTradeOrganization,WTO)延續其前身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之作法,每年定期舉辦數屆貿易政策研習課程(TradePolicyCourse,TPC),分別於日內瓦總部以及亞洲地區、拉丁美洲地區等舉辦為期三個月之策研習課程。以往每屆TPC參訓學員約30名,由WTO召開評審會議由各國報名參訓人員中選出,全額贊助其研習費用並於研習期間補助生活費。依據往例,入選者多來自低度開發國家(LDCs)或政府財政情形與發展水準較居劣勢之開發中國家。惟在WTO目前會員中,超過100個會員自我認定為開發中國家,其中包括29個LDC會員,故一般而言,會員需經過2至3年才會獲得一個名額,因此,評審會議通常不考慮提供免費參訓名額予經貿發展程度相對較佳之會員。惟WTO訓練處另提供數名員額,供會員以自費方式推派人選參加,新加坡、香港、韓國歷年來均以自費之方式派員參訓。鑒於本項研習課程與本(貿易)局推動WTO業務有密切關係,符合訓練我未來參與WTO相關事務人才之需求,本局爰自民國八十七年開始陸續自費派員參加研習課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