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目前的就業服務政策為從福利到工作,著重相互責任與主動參與。在中央與地方的分工上,澳方政府政策勵行全國一致的部分,由中央執行,不屬於上述範圍的就業服務,則由州政府或民間執行。是以,中央掌握各項津貼等法定執掌,而就業媒合的部分,則由中央審查各民間單位之提案並委託之。其委外的特色為由中央規劃考核、民間執行,州政府在就業服務的角色微乎其微。在委外管理與考核上,澳洲在績效考核與服務費用上,績效考核以求職者找到工作的快慢為標準,而且以提供愈弱勢的求職者在愈短的時間脫離社會救助、就業穩定度愈長,取得的金額與績效考核的成績亦相對提升。資訊系統方面,澳洲的就業服務資訊體系不僅為就業媒合的工具,亦是管理各種團體執行方案的考核工具。此外,各就業服務的委外廠商亦可於系統上了解其成效,以及明年續約的可行性。在資訊安全的部分,非但澳方政府尚未委外,而且,更僱用大量人力從事相關系統的規劃與軟硬體維護,不僅在就業服務單位的委外契約上,要求受委託單位提供相對的資訊安全方案與設備,並在其系統內,針對各種角色,提供不同的使用者的權限。此外,在澳洲委外是利用自由市場競爭提高服務的選擇,與剌激服務品質的一種手段,與人力精簡並無直接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