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昇我國航空安全檢查員監理航空公司飛航標準作業查核能力,藉由參加美FAASFO-IFO(Ssn-FranciscoInternationalFieldOffice,位於舊金山機場附近之辦公室;參見照片一、二),往年慣例均由航務、適航教官一起在此接受訓練,本年度則因配合IFO適航教官行程關係,適航教官提前一個星期改於夏威夷檀香山機場實施,航務教官地點不變。在職訓練學習機會在瞭解相關飛航標準作業相關課題,以期做法一致,並蒐集法規參考資訊,作為我國未來增修訂法規、民航通告及檢查員手冊之參考依據,以強化監理作業達到符合國際安全標準之目的。本次共派航務及適航檢查員各三員,並就過去檢查工作上遭遇到問題及經驗與FAA檢查員當面討論,此外,為進一步瞭解飛安資訊系統建置架構,熟悉FAA提供之連結相關資訊網站連結,以快速獲取FAR法規來源並提供InspectorHandbookOrder(4049.6DFLIGHTSTANDARDSFLIGHTPROGRAM)、AdvisoryCircularNotice、Memorandum等指引,將有助提昇我國獲取與國際飛航資訊接軌能力,及強化訂定相關飛航標準程序與法規之參考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