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改造食品之管理與檢驗為現今全球所關切之食品衛生安全議題之一,歐洲、澳洲及日本、韓國等亞洲國家亦陸續制訂與相關法規或準則,並且開始對基因改造食品實施控管與監測。我國主管基因改造食品之機構為衛生署,由食品衛生處職司行政管理,藥物食品檢驗局負責檢驗方法開發與檢驗工作,食品衛生處並已於90年2月22日公告基因改造之黃豆及玉米的查驗登記與標示等相關規定,將於明(92)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第一階段農產品形態基因改造黃豆及玉米之標示制度。有鑑於此,藥物食品檢驗局特別派員赴日本「厚生勞動省-國立醫藥品食品衛生研究所(NationalInstituteofHealthScience)」及日本「農林水產省-獨立行政法人食品總和研究所」考察研習相關檢驗技術。主要研習重點為基因改造食品之定性與定量檢測,同時蒐集有關檢驗方法及相關資訊,並建立藥檢局與日本政府實驗室之交流。此次考察研習後除習得基因改造作物檢驗技術外,並藉由實際至超級市場考察得以瞭解目前日本市售加工食品包裝標示情形,透過參與日本民間與政府合辦之公眾研討會,觀摩日本政府如何推廣基因改造食品之宣教工作,加強民眾對基因改造新技術之瞭解,消彌社會大眾對基因改造食品之錯誤認知,日方所累積的經驗及相關資訊對我國在推行基因改造食品標示制度及研擬相關管理政策時,無疑是最佳的參考學習教材。此次赴日考察,不但建立與日本政府實驗室之交流管道,日後期望透過繼續加強實驗合作的模式,使雙方在基因改造食品檢驗之領域得以達到相互支援共同成長之目標,並使我國在此領域順利與世界接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