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期間

2009-08-17 至 2009-08-21

前往地區

  • 澳大利亞

出國人數

共 1 位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09803641
主題分類 法務
施政分類 犯罪調查
計畫名稱 亞太防制洗錢組織評鑑員訓練
報告名稱 亞太防制洗錢組織評鑑員訓練
電子全文檔
報告日期 2009-10-28
報告書頁數 36
其他資料
出國期間 2009-08-17 至 2009-08-21
前往地區
  1. 澳大利亞
參訪機關 亞太防制洗錢組織
出國類別 其他
關鍵詞 亞太防制洗錢組織,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相互評鑑,評鑑員訓練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法務部調查局
出國人員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陳佩宜 法務部調查局 洗錢防制處 調查官 薦任
報告內容摘要
「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sia/PacificGrouponAntiMoney-Laundering,簡稱:APG)係於1997年依據聯合國公約及「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inancialActionTaskForceonMoneyLaundering,簡稱:FATF)建議所成立之區域型防制洗錢組織。該組織之會員及觀察員為了「防制洗錢與打擊資助恐怖分子」(AML/CFT),均承諾有效執行及實施「防制洗錢與打擊資助恐怖分子」國際標準,並定期接受「防制洗錢與打擊資助恐怖分子相互評鑑」(AML/CFTMutualEvaluation),目前正進行之第二輪相互評鑑係以「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公布的「40+9項建議」為標準,由亞太防制洗錢組織邀請會員國之法律、金融監理及執法等三方面之專家,共同組成相互評鑑團赴受評鑑國家實施現地考察,透過相互評鑑,會員國可以依照國際標準檢視各國之國內法規、執法及金融監理之實行及成效,作為「防制洗錢與打擊資助恐怖分子」行動規劃改進之參考。因此,接受相互評鑑及派員參加他國相互評鑑係亞太防制洗錢組織會員之責任及義務,而該組織為實施以「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40+9項建議」為標準之相互評鑑,每年均邀請會員國指派該國法律、金融監理及執法/金融情報中心等三方面之專家參與評鑑員訓練,由「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派遣相關專家至該訓練為亞太區域之亞太防制洗錢組織會員國講授「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之各項建議及評鑑程序。今(2009)年我國即指派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劉稽核燕玲(以金融監理專家身分)及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陳調查員佩宜(以金融情報中心/執法機關專家身分)於2009年8月17日至21日赴澳洲雪梨參加評鑑員訓練。該訓練期間計5日,計有亞太地區25國家36位代表參訓,使用2008年年底/2009年年初由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國際貨幣基金會、世界銀行及亞太防制洗錢組織發展之評鑑員訓練教材,並安排實作課程,讓參訓者依各自專業(法律、金融監理或金融情報中心/執法機關)組成評鑑團,對虛擬國家FATF共和國實施模擬現地評鑑及撰寫相互評鑑報告。各國代表於訓練中均熱烈參與課堂討論及模擬現地評鑑之準備,雖然課程緊湊,且隨堂測驗及實作課程之事前準備相當繁重,但參訓者對於本訓練均給予相當高之評價及良好的回饋,收穫豐富。本出國報告分「相互評鑑介紹」、「訓練說明」及「心得與建議」三大部分說明,完整介紹APG相互評鑑對我國防制洗錢機制之檢視有相當大之協助,該報告並影響我國於國際金融風險之評等,顯見其重要性;另就該評鑑員訓練課程特重實務面之演練,以集訓及演練之方式將國際防制洗錢標準完整呈現及應用;最後,心得部分以「相互評鑑」及「課程及擔任評鑑員」兩面向說明,建議我國能繼續派員參與該訓練,並把握機會爭取擔任評鑑員。參與該組織評鑑員訓練,不但有助我國在防制洗錢與打擊資助恐怖分子良好體制之建立,亦可藉由參與對其他國家之相互評鑑工作,提昇我國於國際社會之能見度與形象等,具有相當之正面意義。本處為我國之金融情報中心,擔任洗錢防制工作國際合作之窗口及我國接受該組織相互評鑑之秘書單位,有機會參加此評鑑員訓練,瞭解防制洗錢與打擊資助恐怖分子國際標準之要求,俾利繼續推動防制洗錢及為下一輪評鑑作規劃及準備,且若有機會擔任他國相互評鑑之評鑑員,可使我國突破國際現實,以防制洗錢與打擊資助恐怖分子專家之身分爭取發揮空間,使我國站上國際舞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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