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II是國際投資政策界每年一度盛事,其任務是吸引各國政府及有興趣之利害關係人參與,經由同儕學習及對話方式,探討投資政策領域正面臨或已浮現之重要議題,以促進投資,達到成長及永續發展。本次會議主題是討論「超越危機:全球經濟朝向更堅實、透明及公平的國際投資」(Beyondthecrisis:internationalinvestmentforastronger,cleaner,fairerglobaleconomy)。國際投資之政治風險可分為系統性、非系統性風險及無法預期之風險,非系統性風險係只個別投資專案本身之風險,常可借由事前評估、與利害關係人(含政府部門)溝通互動及利用顯有金融、法律工具或其他機制避免;系統性風險為整體區域或全球性之系統性變化所誘發之風險,可係用現有國際規則工具、跨國組織及建立良好投資體制加以減輕;而非預期政治風險則同時包含個體與總體之非預期或突發事件所產生之政治風險,通常無將之加以消除。因此,與會者紛紛對於如何減緩(mitigation)國際投資中之政治風險,並分別從FDI與政治風險本質關係、企業經營角度,以及南方(發展中經濟體)投資人之角度出發,提出不同減緩國際投資政治風險之可行方式。另外,可觀察出發展中國家對外投資之地點、產業及所採取之項目,具有一定之趨勢。就中國為例,由於其目前仍為共產體制國家,許多有能力對外投資之企業均為國有企業,而其所投資之對象多主要為能源部門,包括非洲及南美洲之石油、礦產;另外,中國對外輸出工程服務之紀錄也呈現逐年成長。此外,國際投資之保護主義是否是造成國際投資流量減少之原因,以及投資地主國在何種條件下會協助或阻止來自發展中市場之外人直接投資FDI等問題收到與會講者熱烈討論。自從OECD於1998年推動多邊投資協定(MAI)失敗後,OECD投資事務轉以軟法性質之綱領(Guidelines)作為推動國際投資行為制度化之方式。隨著全球經濟變遷及地球暖化影響,整體經濟制度及人類社會所面臨之挑戰已超乎10年其所能想像。在此時我國或許可以在下列三方面努力:1.持續推動能力建構。2.實質參與OECD多國企業指導綱領,與國際發展接軌與整合。3.可參考美國政府組織,於政府體制中建立專責及專業單位,再進一步開放國際投資活動下,兼顧國家發展及國家基礎安全之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