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會議以該報告之內容及重要結論作為討論基礎。(一)本次會議中對貿易與勞工議題之討論,已開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對於以貿易制裁作為提升核心勞動標準之工具,有很大爭議,進而對於是否在WTO討論貿易與勞工議題,亦有很深歧見,在眾多開發中國家仍反對之下,短期內不會有共識,預期不會納入本年十一月WTO卡達部長會議議程,亦難納入新回合談判議題。惟此事之發展國內亦應迅速有效因應,建議於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內設工作小組(TaskForce)俾發揮統合功能。(二)我國應注意廠商形象,尤其是海外投資者若有傷害勞工權益或勞動人權情事,極易成為國際會議焦點,將嚴重影響國家形象。(三)我國應加速勞動三法(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勞資爭議處理法)之修訂工作,俾符合ILO之精神,避免各國際組織之調查報告對我有負面評價而影響國家形象及國際貿易。(四)本次會議中對貿易與競爭議題之討論焦點放在如何協助開發中國家能力建構及未來若進行多邊競爭協定談判時,應特別考量開發中國家之需要,給予特殊待遇及過渡期,獲得許多開發中國家之認同。不過開發中國家仍憂慮執行競爭政爭必須付出之市場開放代價及質疑訂定多邊競爭協定之必要性,歐盟等國鼓吹將此議題納入WTO新回合談判之努力仍有待突破。(五)在貿易與環境議題方面,羅教授昌發建議提醒行政院農委會、環保署及經建會,應開始從貿易角度去進行產業/部門別之環境評估,除了熟悉各種環境評估方法論外,應作我國重點產業(尤其是農業)之環境評估,以作為我國未來進行雙邊、區域(如RTA、FTA)或多邊貿易協定談判之用,並蒐集各國所作之環境評估報告,瞭解其對我國貿易是否會有影響。(六)鑒於OECD在各項與貿易相關之議題方面,一向居於引領趨勢之地位,我應持續密切注意其進展並續參與相關研討會。另我非聯合國會員,對於其附屬組織ILO、UNEP、UNCTAD等之重要活動及計畫較為陌生,惟這些機構所推展之工作均和貿易、環境、發展等有關,因此我國相關單位仍應密切注意及蒐集相關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