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經由海外石油及投資公司,於民國七十八年十月二日簽讓入合約參加厄瓜多17號礦區合作探油,七十九年六月十九日厄國正式核准。2.合作公司權益:Vintage(美國,經營人)70%、OPIC30%。3.合約期限:探勘期六年,自七十六年五月四日起,經延長至八十七年二月十二日。開發生產期十五年,自八十七年二月十三日至一0二年二月十二日。4.本礦區在探勘期共完成新炸測1,303.5公里,震測資料重新處理398.7公里,震測資料重新解釋662.3公里,完成四口鑽探井,發現Tiwae、Awant、Hormiguero三構造,並於Homiguero構造進行開發,開發初期鑽二口生產井Homiguero#1及Homiguero#2及Natue#2注水井,建集油站、脫水站及鋪設9公里12吋輸油管、7公里4吋輸水管,全面開發期再鑽二口生產井Homiguero#3及Homiguero#4及Natue#3注水井,鋪設9公里道路、15公里4吋輸水管、基地擴建。5.查核年度支出費用及收入:1999.01-2000.12OPIC厄瓜多分擔費用共計2,778千美元,共分得收入3,251千元。6.查帳範圍:一九九九年一月至二000年十二月底止之聯合帳。7查帳時間:九十年六月八日至六月二十五日。8.查帳小組查閱各種帳冊、憑證、記錄、合約,發現疑問帳項,在查帳結束會議中提出討論,除一項無法立即得到滿意解釋列入剔除,並請經營人調整聯合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