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代由於金融改革浪潮不斷,以及資訊科技的日新月異,全球主要國家的金融業者掀起購併活動的風潮,欲藉著雄厚的資金及提供多樣化的金融商品服務以壯大其經營實力,因應競爭日趨激烈的市場。金融機構購併的主要動機為節省成本和增加收益,而促成購併的重要因素包括資訊技術的革新、金融市場的管制解除、及金融市場的全球化。就全球化而言,歐元的出現加速了歐洲區金融市場的整合,並且激勵跨國金融活動的產生。另一方面,不利於金融機構合併的因素在於各國的金融管理規則貨幣政策的決策、執行、傳導至其他經濟活動個體、及是否延續同一政策,均是透過金融市場,但金融機構購併將會使此一市場結構產生改變,而對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執行有所影響。中央銀行係藉由影響金融市場使特定的短期目標利率維持在目標水準,以執行貨幣政策;金融機構及其他資產市場的參與者對於貨幣政策的反應,會改變其對目前短期利率的看法與對未來短期利率的預期,進一步影響長期利率及資產的定價,而這將影響廠商的產出與訂價及消費者的消費意願。因此,金融機構與金融市場的行為是貨幣政策執行與傳導的重要關鍵。有所差異,且企業和國家的文化不盡相同。有鑑於國內金融問題叢生,金融機構體質與金融環境漸趨惡化,為積極推動金融改革,我國政府於2001年11月正式施行「金融控股公司法」,以此特別法來解除現行法令對於金融業跨業合併的限制,即打破金融分業的桎枯,擴大市場規模,讓業者發揮綜合經營的效益,提升金融產業競爭力,與國際金融市場之潮流相銜接。而金融控股公司對於貨幣政策透過銀行借貸與資產負債表的傳遞是否會有所影響,以及因其所可能產生的系統性風險,對市場流動性的衝擊,則是中央銀行等金融監理單位所需加以關注的議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