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財政協會為一研究財稅著有聲譽的國際組織,每年舉辦之會員大會邀請之對象包括民間之會計師、律師、公司財稅主管、大學及研究機構之學者及政府機關之財稅主管人員等,並選定較有爭議之國際租稅問題作為討論主題。我國申請加入國際財政協會成立中華民國總會以來,每年均積極參與會員大會,透過該活動與各國財稅專家交換意見並吸收各國經驗,作為我國擬定國際租稅政策及簽擬雙邊租稅協定之參考。同時藉由參與該組織之運作,提高我國參與國際事務之能見度,增進與各國之租稅外交。本次會議選定之二個主題,一為雙重不課稅(doublenon-taxation),討論如何避免雙重不課稅及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稅約範本第4(1)條及第23條各國法律實務實施情形。以及探討各租稅協定所使用的為避免雙重不課稅之各種不同的應課稅條款概念,同時與應課稅條款有關的程序問題亦將一併考慮。另一主題為集團課稅(grouptaxation),討論集團課稅的基本特徵,以及於各國目前實施的各種集團課稅之方法。另亦討論評估集團課稅與公司法及公司治理之關係。此外引起大家興趣的是於集團課稅下納入設於國外之常設機構及國外公司於國內設立之常設機構,以及個別在租稅協定方面之考量。從本次開會之兩個主題討論,個人認為應儘速完成所得稅法之修正,將我國之個人綜合所得稅課稅範圍改採屬人兼採屬地主義,以期課稅合理公平,並能與國際課稅制度接軌。另外有關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營運總部免稅規定,國際間已於雙邊租稅協定納入利益限制條款,以避免雙重不課稅,故該條例於未來實施期滿時,似不宜再延長實施。致於我國之連結稅制,並未如大多數國家之集團課稅制度有規範集團公司間財產之交易損益可暫免計算,俟該財產轉移至集團以外公司時才一併計算之規定,建議似可於未來修正相關稅法時考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