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本國鐵虧損嚴重1964年東海道新幹線通車後開始虧損,1968年開始接受政府補貼,1985年時,單年度赤字高達2兆3千億日圓(每天平均虧損63億日圓),至1987年(民營化前)累積虧損已達25兆4千億日圓,再加計其應負擔之員工退休年金費用、鐵路建設資本支出及民營化所需費用,負債總額高達37.2兆日圓,約等於日本當時一年之稅收。二、日本國鐵分割民營化之芻議與規劃1981年日本國會成立「臨時行政調查委員會」進行經濟改革,認為日本國鐵若不進行分割民營化,就無法健全營運。1986年11月日本國會通過「國鐵改革關連八法」,其內容及目的為:減輕國鐵債務、鼓勵員工提早退職、經營型態改革方向及分割為6家民營公司(JR成立)、設立「經營安定基金」彌補虧損公司、多角化經營原則自由、鬆綁經營及人事規則、國鐵職員再就業方針、土地出售原則及職員雇用對策等。三、日本國鐵之資產負債處理JR成立(1987年)時,國鐵長期累積債務總額為37.1兆日圓,由JR本州3家客運(JR東日本、JR西日本及JR東海公司)、貨運鐵路公司及新幹線保有機構分別承受11.6兆日圓,另25.5兆日圓由國鐵清算事業團承接。四、國鐵清算事業團之任務及成效國鐵清算事業團主要的任務在於積極辦理土地、股票出售或多角經營以償還債務,並規劃於3年內處理剩餘人員再就業事宜。其中土地共繼承9,238公頃,已處分8,965公頃,收入計達6兆8,474億日圓;股票共承接JR6家客運及1家貨運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共919萬股,釋股收入達3兆2,283億日圓,目前JR東日本及R西日本之持股已全部釋出。五、國鐵員工之處理JR成立時點,經評估合計只需183,020人,有94,000人遂成為剩餘人員。為避免造成社會問題,日本實行優惠退休制度,以加發10個月的月薪鼓勵員工自請退休,另就未優退人員,協調政府各公家機構採用國鐵員工,最後剩下23,660人則交由國鐵清算事業團輔導再就業。經國鐵清算事業團三年的努力,最終還是有1,047人被解僱。六、結語與建議日本國鐵民營化決策過程係由上而下,其員工處理並非僅於財務上的補償,而是側重員工的再就業保障,因此能獲得員工的支持。此外政府設置「經營安定基金」補貼可能虧損之新事業體,此一作法確實促進其穩定經營並避免影響民眾生活,足值借鏡。爰本報告建議,成立中央、部會及事業單位之三個不同層級的推動組織,由上而下推動台鐵的改革,並聘請專家從經營分析、資產分割、債務負擔、人力資源規劃等加以分析,規劃改革最佳模式,同時透過立法程序訂定相關法案確立政策,達成台鐵改造目標,並給予鐵路事業多角化經營彈性,發展形成生活關連事業,最後對剩餘人力擬訂合理對策,以爭取員工對台鐵公司化與民營化之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