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葉副主委明 #23791;率團出訪美國,在與交通部林司長志明、關稅總局廖副總局長乾順及相關人員三人陪同之下,密集拜訪美國國土安全部、美國海關邊境保護署、美國商業部,以及東西兩岸主要港務局等單位。此行目的,一方面,係針對美國911事件後,美國所採取的各項加強貨物安全控管措施,尋求雙邊緊密合作的機會;另一方面,則是希望透過拜訪美國各地港務局及業者的機會,汲取美國發展「對外貿易區(FTZ,ForeignTradeZone)」的經驗,以作為我國後續發展自由貿易港區及營運招商之參考。本次代表團赴美行程收穫豐碩,在海關及邊境管理方面,與美國國土安全部次長Mr.AsaHutchinson及海關邊境保護署副總署長Ms.DeborahSpero等美方高層官員廣泛就國土安全及經貿政策交換意見,雙方互動良好,並建立未來雙方溝通管道;由於現階段我國海關尚未購置先進大型貨櫃檢查儀器(X光、γ射線等技術),藉以加強港口貨櫃查緝,此行獲得美方正面回應,允諾出借高雄港一部大型X光檢查儀器。但雖美方已同意借用配合CSI所需配置先進大型貨櫃檢查儀,但考量其對我國進、出口私運查緝或加速貨物通關均能發揮極大效益,未來政府仍應儘速編列預算自行購置為宜。至於,C-TPAT強化完整供應鏈運輸安全的作法,較之我海關現行僅與優良廠商簽訂策略聯盟之作法,更能兼顧通關效率及貨物安全,亦值得我國海關主動積極參與推動。此外,在港口方面,本次代表團沿途也拜訪美國東西岸幾個重要港口及相關經營FTZ業者,包括:奧克蘭(舊金山)港、紐約及紐澤西港、洛杉磯港,收集美國港埠體制及FTZ發展經驗等相關資訊,以作為我國未來港埠體制改革及推動基隆、高雄等自由貿易港區之重要參考。美國紐約及紐澤西港等港口管理當局(PortAuthority)能以自給自足的經營管理體制,並協助鄰近地區公共建設的改善,特別值得我們的港口學習。而在FTZ方面,此次參訪得知美國FTZ吸引業者最主要因素之一,乃是業者可以利用此FTZ將原本進口高稅率的零組件在區內組裝成低稅率的成品後,輸入美國境內。因此,美國FTZ原規劃以外銷為目的,但逐漸加重內銷;且是由中央授權地方、港務局(PortAuthority)及海關管理,並由民間單位來營運。此等特點與我國自由貿易港區規劃並不完全相同,我國自由貿易港區目前規劃是以外銷為主,而且目前獲得許可的基隆及高雄港務局均為行政機關,並無法像美國PortAuthority擁有自主經營管理的彈性。另外,美國商務部與「對外貿易區」間擁有相當良好的伙伴關係,例如:商務部與「對外貿易區」共同合作對外招商等。此時正值我國發展自由貿易港區之際,針對美國FTZ的特點,值得我們進一步評估其利弊得失,以做為我國後續發展之參考。另美國商務部FTZ委員會執行長Mr.DennisPucccinelli及美國FTZ協會執行長Dr.WillardM.Berry除提供美國發展FTZ經驗之外,亦表示對於我國發展自由貿易港區,如有需要,其願意提供必要之協助。此外,美國商務部太平洋盆地辦公室主任Ms.JulietBender對於推動台美簽訂自由貿易協定議題方面,也表達了樂意向美國貿易代表署轉達我方希望進一步洽訂台美自由貿易協定的誠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