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統一事權,確實掌握我國中央政府公股股權,強化國家資產有效管理,增進政府財務效能,發揮整體綜效,行政院刻正規劃中央政府公股股權由財政部統一管理,其間為了獲得企業化之經營績效,並擬研究規劃籌設「控股公司」,爰藉由本次訪問新加坡財政部及淡馬錫控股公司,期吸取新加坡政府公股管理之經驗,以利我國公股管理之參考與借鏡。經過此次訪問,計有以下幾項結論與建議:一、結論部分:(一)、淡馬錫控股公司等三大公司是三大明訂於新加坡憲法而直接受到民選總統指令制約的新加坡公司,顯示該公司之地位不同一般公司,其受新加坡之重視可見一斑,又由於該公司係政府投資之公司,即全民為各該公司之股東,故其獲利能為新加坡全民所共享。(二)、新加坡政府與民眾國際化程度很深,使他們很早就認清必須面對全球性競爭,以及全球化的布局。(三)、新加坡政府成立淡馬錫控股公司,使股權與經營權分開,有利引進企業化經營之精神,提高績效,並使利益由全民共享。(四)、淡馬錫控股公司旗下均設有董事提名委員會,有利適時為公司選擇合適的經營人選。(五)、企業投資有垂直及橫向整合,有利產業訊息流通,減少交易成本,提高經營績效。二、建議部分(一)、研定「控股公司法」以為成立控股公司之依據。(二)、成立控股公司。(三)、仿效淡馬錫控股公司之作法,成立董事提名委員會,以利適當經營人才之培養與選擇。(四)、企業經營應有宏觀之視野,並有布局全球之格局。(五)、淡馬錫控股公司旗下之凱德置地公司對於不動產之經營績效,令人激賞,建議另擇適當人選再度造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