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為澳洲班卡拉煤礦合資企業合資人之一,而且是班卡拉煤炭在台銷售之獨家代理,出席參加營運及銷售會議並提出簡報,一方面可瞭解班卡拉煤礦營運現況,另方面亦可使合資人瞭解台灣燃煤市場供需情況及台電公司在台灣市場推銷班卡拉煤炭所做之努力,因此定期派員出席會議誠有必要。二、班卡拉煤礦開採工作現由C A公司負責,為提升整體績效,C A公司提議將班卡拉煤礦與其鄰近之Mt.Pleasant煤礦開發計畫合併,合併後C A並希望擁有50%以上之股權,但未為其他合資人接受,故本合併計畫仍未定案,另因2005年班卡拉煤生產成本較預估值高,預估盈餘降低,且2006年產量中逾200萬噸仍未覓妥買主,銷售經理12月中求去,經營上的種種不順引起其他合資人極度關切。尤其Mt.Pleasant案如果最後決定獨立開發,未來將與班卡拉煤炭競爭,為避免C A公司在兩礦間之利益衝突,合資人Westfarmer已造訪澳辦處徵詢由其出任煤礦經理人之可能性,此營運上之重大變化,澳辦處將掌握其後續發展回報予公司。三、本公司澳洲煤絕大部分皆自紐卡索港出口,該港亦係澳洲新南威爾斯省最大裝煤港,亦為全世界最大煤炭出口港之一。該港口2003年以來之滯船事件,除影響亞太地區燃煤市場供需情勢外,亦重創了澳洲煤炭產業,降低澳洲煤炭之出口競爭力,致印尼煤有更大的成長空間。由於本公司進口澳洲煤對該港口依存度頗高,為免影響電廠供煤之穩定,必須持續掌握紐卡索港裝煤作業及吞吐情況,且對於其擴建計劃及第二席裝煤碼頭之進展,更須進一步追蹤掌控,以供本公司澳洲煤供應及提運之規劃。四、本公司未來發電用燃煤需求將持續成長,2005年進口煤量已達2600萬公噸以上,未來隨著新機組之陸續商轉,民國100年起需煤量估計將達3000萬公噸~4000萬公噸。如此龐大之需求量,若全部經由國際燃煤市場採購,倘供需情勢發生重大變化,將使供電安全過度暴露於市場性風險。因此,掌握自有能源(煤礦),誠為維繫供電安全的必要作為。本公司班卡拉煤礦投資案已累積豐富而可貴的專業知識與開發經驗,為未來海外煤礦投資奠定了良好的基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