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期間

2006-03-11 至 2006-03-17

前往地區

  • 英國

出國人數

共 1 位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09500707
主題分類 財政經濟
施政分類 財政金融
計畫名稱 參加英國金融監管局舉辦之風險導向金融監理架構-ARROW研討會
報告名稱 英國風險導向金融監理架構
報告日期 2007-02-27
報告書頁數 0
其他資料
出國期間 2006-03-11 至 2006-03-17
前往地區
  1. 英國
參訪機關 英國牛津郡Hythropark
出國類別 其他
關鍵詞 英國風險導向金融監理,金融監理,風險監理架構,英國金融監理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中央銀行
出國人員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林正芳 中央銀行 金融業務檢查處 副科長 薦任
報告內容摘要
英國金融監管局(以下稱FSA)於1997年成立後為整合監理資源並建立一致性的金融機構風險評估架構,自1999年起著手建構風險監理架構,歷經多次修正,目前使用中之監理架構稱為ARROWIIFramework(TheAdvancedRisk-ResponsiveOperatingFrameworkII)。ARROWII將金融機構風險評估分為外部風險評估及金融機構特定風險(firm-specificrisks)評估。外部風險評估係評估金融機構所處經濟及政治等環境是否增加金融機構危及FSA達成法定目標之風險;金融機構特定風險評估架構則分為兩個介面,亦即:影響力評估及可能性評估。影響力評估結果分為高、中高、中低及低四大類,可能性評估結果則分為已實現、高、中高、中低及低五大類,交叉結果可將金融機構分為20大類。影響力評估「低」的金融機構僅需遵守原則性監理(Baseline),按時陳報正確資料,FSA不會與其保持其他監理關係;影響力「中低」以上之金融機構,FSA將進行全面性可能性評估(fullassessment),依評估結果決定評估頻率(1~4年),評估結果會通知受評估單位、母公司董事會及母國金融監理機關。可能性評估重點在於評估金融機構特定風險(firm-specificrisks)之高低。FSA將金融機構特定風險分成業務風險及控制風險共9個風險群組45項風險子目。45項風險子目各有風險報表(individualriskreport),由專人負責評估並追蹤監理成效。風險子目評估結果將彙總成風險群組及可能性評估總評作為FSA監理之依據。
前往原始報告頁面:http://report.nat.gov.tw/ReportFront/report_detail.jspx?sysId=C095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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