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期間

2006-05-21 至 2006-05-23

前往地區

  • 韓國

出國人數

共 2 位

基本資料
系統識別號 C09501225
主題分類 財政經濟
施政分類 經濟貿易
計畫名稱 赴韓國就其對我聚酯加工絲反傾銷案會談
報告名稱 與韓國就聚酯加工絲反傾銷案舉行雙邊諮商會議出國報告
報告日期 2006-07-03
報告書頁數 0
其他資料
出國期間 2006-05-21 至 2006-05-23
前往地區
  1. 韓國
參訪機關 韓國貿易委員會及財政經濟部
出國類別 其他
關鍵詞 反傾銷,聚酯加工絲
計畫主辦機關資訊
計畫主辦機關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出國人員
姓名 服務機關 服務單位 職稱 官職等
徐純芳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副局長 簡任
陳弘宜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多邊組 約聘人員 聘、雇
報告內容摘要
韓國貿易委員會(KoreaTradeCommission,KTC)係於去(94)年11月21日針對台灣、馬來西亞及中國大陸之聚酯加工絲產品展開反傾銷調查,KTC於本年4月17日初步判定我涉案廠商6.64%至18.43%不等之傾銷差率後,交由韓國財政經濟部於1個月內決定是否課徵臨時反傾銷稅。貿易局徐副局長純芳於本(95)年5月22日率團赴韓就電子商務雙邊合作進行諮商之際,先與韓國KTC及財政經濟部就本案舉行雙邊會談。有關會談情形謹摘要如次:一、與KTC會談部分:我向韓方表示,我商對於判決結果十分不滿,包括KTC給予之補件時間太短,以及質疑其計算傾銷差額之取樣標準等,並要求政府對韓方訴諸WTO爭端解決或對韓國採取反傾銷等反制措施。在我據理力爭下,KTC除同意與我核對廠商填卷資料及澄清本案之處理方式外,並承諾終判時將會以公平、公正、透明之態度處理本案。此外,韓方表示對我政府能出面爭取業者權益表示敬佩。二、與財經部會談部分:我方首先提出指出我國每年出口DTY產品至韓國達3,800萬美元,韓方廠商加工製成布類產品每年回銷台灣金額達9,600萬美元,故倘韓方決定課徵反傾銷稅,將拉高其國內布類產品生產業者之成本,且將使該國布類業者因得不到我商供應,對其布類品質恐有不良影響。此外,我方強調我業者對雙方長期貿易逆差及此次調查所受不公平之待遇,已感到不耐,強烈要求政府採取反制措施。經我剴切說明後,韓方表示將會秉公處理本案,希望我方不要貿然採取反制行動,以免破壞雙方既有之良好貿易關係。韓國財政經濟部於本年6月1日就本案提出公告,說明該部經就調查對象、產品範圍、對關連產業之影響及貿易爭端等綜合考量後,研判有必要再進行更嚴謹之調查,決定暫緩課徵臨時反傾銷稅。由此顯示我與韓國會談所提出之主張,均獲韓方採納並作為不採行臨時性反傾銷措施之基礎,會談結果相當成功。本案韓國預計將於本年8月下旬前進行終判,貿易局除已函請我涉案廠商重視韓方展現之善意,充分配合調查外,並於6月5日邀集國內相關廠商共同研商因應後續調查及準備韓方來台進行實地查證等事宜,俾使韓方作出有利於我之最終判決。
前往原始報告頁面:http://report.nat.gov.tw/ReportFront/report_detail.jspx?sysId=C095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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