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3-29 至 2007-03-28
共 1 位
系統識別號 | C09501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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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分類 | 外交及國防 |
施政分類 | 外交僑務及兩岸 |
計畫名稱 | 外交部選送中、高級同仁出國進修 |
報告名稱 | 美日安保條約及台灣海峽之安全保障 |
電子全文檔 | |
報告日期 | 2007-03-23 |
報告書頁數 | 34 |
出國期間 | 2006-03-29 至 2007-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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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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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訪機關 | 日本京都大學 |
出國類別 | 進修 |
關鍵詞 | 美日安保條約,美日安保體制,周邊事態 |
計畫主辦機關 | 外交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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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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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日安保體制的形成,主要是美國在冷戰初期為了使日本成為西方盟國的成員,以美軍在二戰後佔領日本本土的優勢,所形成之同盟關係。美日安保體制在歷經五十餘年的變遷,不但在冷戰期間成功圍堵共產勢力的擴張,迄今美日兩國形成更緊密的同盟關係,共同維護東北亞區域安全與穩定。日本在二次大戰戰敗後,充分利用其在美國「圍堵政策」中第一島鏈的重要地緣位置,積極拓展與美國之緊密關係,進而逐漸恢復日本在國際間的地位。中國關注美日安保體制演變的焦點,不外乎集中於如何防止日本的軍國主義復甦及台灣問題是否被涵蓋於美日安保體制範圍之中。美日為了避免觸動中國的敏感神經,故就「周邊事態」的範圍,採取模糊解釋的策略,即是依事態性質來界定,而非地理上的概念。「周邊事態」的模糊解釋,反而將該法是否適用於台海情勢之主動權交由台灣。只要台灣持續以自由民主政治為根本,致力發展經貿科技,加強與美日等大國的緊密關係,並善盡身為國際社會成員所應有的責任與義務,一旦台海有事,以1996年台海危機為例,美日兩國基於自身的國家利益,加上台灣位居安保體制中的戰略要津,必然不會置身事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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