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持有BJV權益為10%,係依據「班卡拉合資企業」營運契約第3.1條規定:「任一合夥人有權於上班時間內到澳洲查帳及檢查合夥公司之相關紀錄及各項資產」,前往該合資企業查帳。查帳目的在於查證合資企業會計記錄是否正確,瞭解其內部控制是否健全與執行情況,判斷其財務狀況與報表是否可靠。本次主要查帳及瞭解重點如下:班卡拉合資企業查核事項:1.抽查售煤交易與其相關原始憑證,以及本公司澳辦處收、匯款記錄。2.抽查售煤佣金與其相關原始憑證,以及本公司澳辦處收、匯款記錄。3.抽查各項營運費用支付程序,及其相關原始憑證,及入帳記錄。4.抽查及瞭解固定資產購置、折舊計算、管理等程序,及入帳之正確性與合理性。澳洲辦事處查核事項:1.抽查澳辦處事務週轉金、原始憑證、存出保證金及固定資產盤點。2.瞭解及核對台電班卡拉公司之消費稅、福利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員工個人所得稅之相關稅務規定、計算方式及繳納情形。二、建議事項:1.合資企業折舊成本攤計方法,多採生產數量法及工作時間法,即其變動成本屬性較強,應為分析合資企業經營良窳之重點項目。2.擬建議對於出國查核帶回之班卡拉合資企業具長期及參考價值資料,可設置永久性檔案,俾利參考資料之保存。3.有關台電班卡拉公司之累計盈餘是否予以分配問題,建請經理部門研究解決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