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15 至 2006-12-15
共 1 位
系統識別號 | C09600221 |
---|---|
主題分類 | 法務 |
施政分類 | 法務 |
計畫名稱 |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95年前往美國奧克拉荷馬大學進修案 |
報告名稱 | 嚴厲監禁政策的省思 |
電子全文檔 | |
報告日期 | 2007-03-12 |
報告書頁數 | 16 |
出國期間 | 2006-08-15 至 2006-12-15 |
---|---|
前往地區 |
|
參訪機關 | 美國奧克拉荷馬大學 |
出國類別 | 進修 |
關鍵詞 | 監禁,強制量刑,最低刑期制,刑事政策,反毒戰爭 |
計畫主辦機關 |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 ||||||||||
---|---|---|---|---|---|---|---|---|---|---|---|
出國人員 |
|
1970年代到1990年代,美國政府採取嚴厲監禁政策,企圖以刑事司法的手段,妄想快速抑制急劇升高的犯罪問題。政策的形成充滿政治性、情緒性與意識形態,缺乏理性分析與討論的空間。主張者誤認為只要嚴厲處罰與監禁犯罪者,犯罪率就會顯著下降,特別是對於1960至1980年代盛行的毒品犯罪,不思改善經濟與社會問題,並以較溫和有效的矯治處遇解決,卻鑼鼓喧天,透過對毒品宣戰的運動全面打壓,反而製造更多的犯罪與社會問題,付出過多的社會成本。長達三十年的嚴厲監禁政策,再次證明改善社會環境與經濟條件,遠較刑事政策的變革,更能根本地解決犯罪問題,特別是非暴力性的犯罪。刑事政策的制定與執行,無法完全避免種族問題。在對抗犯罪的策略上,刑事司法體系永遠是最後手段,不應過度被依賴。以嚴厲的刑事政策對付輕微犯罪,甚至限制檢察官的起訴或法官量刑的裁量空間,即使暫時解決表象的問題,卻因忽略結構性與根本性因素,最後反而可能衍生更大的問題。對於毒品吸食者的處遇,醫療或矯治模式明顯優於監禁或處罰模式。 |
前往原始報告頁面:http://report.nat.gov.tw/ReportFront/report_detail.jspx?sysId=C09600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