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008)年6月23日至6月27日於印尼巴里島舉行之巴塞爾公約第九次締約國大會(ConferenceofthePartiestotheBaselConventionontheControlofTransboundaryMovementsofHazardousWastesandTheirDisposal,Ninthmeeting,以下簡稱COP9),此會議係由聯合國環境署之巴塞爾公約秘書處主辦,歷時五天。以廢棄物越境轉移為核心議題,包括巴塞爾公約之廢棄物技術、法律及執行相關事宜,希望透過本會議確認各項決議以及接下來三年之執行規劃,主要內容如下:一、巴塞爾公約區域中心(全球共計14個區域中心);二、巴塞爾公約公私部門合作夥伴計畫;三、技術議題如含汞廢棄物、廢輪胎、焚化、掩埋及家庭廢棄物、持續性有機污染物、斯德哥爾摩公約有關最適技術之草案、廢棄物分類及有害特性、及檢視或調整巴塞爾公約附件八及附件九清單等;四、法律議題如非法運輸:檢視執行人員手冊之架構、檢視有關信託基金之執行、議定書:保險、契約或其他財務保證及對巴塞爾公約第17條第5項之解釋;五、財務議題及其他。我國為地球村的一份子,雖非巴塞爾公約締約國,多年來主動遵守公約各項規定,在長期爭取參與空間的努力下,已受到公約秘書處及部分議題主導國家的重視與肯定,我國除可藉由議題深度討論讓其他國家了解我國廢棄物管理具體成效,進行經驗交流,同時有助於國內廢棄物/資源管理法規之國際接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