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以前生產銷售之蝴蝶蘭品種主要由台灣引進,但近來其種苗商(如Floricutura)除仍積極自國外蒐集品種外,也投入龐大人力及設施從事自有品種開發,且已有相當成果,他們選育的品種都是符合當地栽培氣候的品種,相較於台灣雖有很多優秀品種,但卻不一定適合荷蘭甚至歐洲業者的栽培條件,以致於在台灣表現優秀的品種到荷蘭後卻不適合當地栽培催花環境,甚至於表現太差,於是造成當地業者不良印象,而不願意再向台灣買苗。荷蘭業者普遍對台灣蘭苗的最基本要求是無病毒及雙梗率要高(80%以上);台灣業者要能在未來國際蝴蝶蘭市場與荷蘭競爭,則必需透過仔細分析與確實掌握市場趨勢,並清楚瞭解及發揮自身擁有的優勢資源,明確定位自己未來的走向,才能在日益競爭的國際市場站穩腳步,並進一步持續穩健成長。台灣蝴蝶蘭產業最主要的行銷市場為日本、美國與歐洲地區,而外銷日本、美國主要以成熟苗株為主,外銷歐洲則以瓶苗及小苗為主。台灣蝴蝶蘭產業未來之主要競爭對象即是這三大市場國家的種苗供應商。在日本市場與歐洲市場,主要的競爭對手是中國大陸與荷蘭,美國市場的主要對手是荷蘭(例如Floricultura、Anthura公司)與美國本土蘭園(例如美國舊金山Matsui公司)。在荷蘭與美國此兩大競爭對手都是以大公司大規模企業化模式來經營蘭花產業,在不同國家地區的蘭花公司因其氣候環境、國民經濟水準、文化背景、消費習慣及行銷市場的不同,在相關產業之技術開發與利用也各有不同。產業經營者必須能夠針對目標行銷市場的需求,並配合主要需求市場當地的氣候環境及經濟條件來調整蘭花經營及生產的相關技術,以最低生產投入成本來創造最大收益產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