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與廈門市台商投資企業協會達成「盡速簽訂產學合作協定,以實現台商企業提供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學生於寒、暑假期間至台商企業從事研習或實習,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推薦教師至台商企業開設專題講座,或開設學分班以協助台商企業推廣業務及實施幹部、員工在職教育」之共識。2.劉育俊研發長於廈門市台商投資企業協會,為廈門的台商企業幹部開設1場、2小時的「日本式企業經營管理」專題講座。3.與廈門藍星企業有限公司簽訂「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產學合作合約書」,廈門藍星企業有限公司願意提供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未來進行境外產學合作之機會。4.廈門三愛工藝有限公司有意願與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建立產學合作,待其社長回廈門後於「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產學合作合約書」上簽字,並郵寄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即可完成簽約手續。5.與福建師範大學協和學院再度確認「為促進福建師範大學協和學院與屏東商業技術學院之學術交流,兩院校間推動交換教授、3+1方式交換學生」共識,協和學院並期待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發函邀請,使協和學院能夠早日回訪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6.與福建工程學院再度確認「以交換教授、3+1交換學生方式推動兩校間學術交流與合作」共識。7.與福州外語外貿職業技術學院再度確認「努力尋求合於台灣現行高等教育相關法規規定,以實現兩校間交換教授及2+1交換學生之學術交流」共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