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會議重要結論(一)公司治理1.美國提案舉辦「亞太地區實施OECD公司治理原則之公、私部門研討會」計畫,將送交大會評估。2.泰國提案舉辦「公司治理與企業社會責任經驗分享研討會」計畫,鑒於部份會員體表示對於實施企業社會責任(CSR)之方式仍有質疑,並建議對實施企業社會責任之目的與必要性應有更具體之方向,爰請泰國再參考各會員體之建議修正計畫內容。3.2010年APEC經濟政策報告(APECEconomicPolicyReport,AEPR)之主題為公司治理。(二)法制革新。1.EC將於本年4月間對各會員體發送有關EoDB之問卷調查,俾選定3-4項指標做為優先改善領域之參考;另EC主席與澳洲亦將研提自願性法制架構及改革程序檢討(voluntaryreviewofinstitutionalframeworkandprocessesforregulatoryreform)修正計畫,以徵詢各會員體意見,於今年EC2再議。2.今(2009)年APEC經濟政策報告(AEPR)主題為法制革新;報告將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由澳洲主筆,重點為SRMM結果,另將涵蓋我國(經建會)去(2008)年配合法制革新FoTC所進行「公務員誘因機制措施會員體問卷調查(2008SurveyofIncentiveProgramsforCivilServants)」之結果,經洽詢澳洲,我國須將該項結果另行撰文,俾利澳方納入報告;第二部分由新加坡主筆,重點為改善經商環境的法制革新;第三部分由各會員體撰寫,我國推動該項議題進展之初稿須於5月8日初繳交APEC秘書處。(三)公部門治理1.此波全球性金融危機下,多數會員體表示公部門治理與變革須能有效回應國內外情勢的需求,並且重視效率、透明與課責等良善治理原則。2.公部門治理為結構改革的基礎環節之一,各會員體近年來所推動的變革作法相當廣泛,因此建立一個經驗分享、交流的機制仍是未來公部門治理主席之友應持續的發展方向。3.2007年APEC經濟政策報告所揭示的良善公部門治理原則已獲各會員體認同與重視,並採取各項變革措施來落實良善治理原則。其中,運用資通訊技術(ICT)來提升治理效能與透明化,亦為許多會員體所重視與採納。4.我國(研考會)將就公共治理指標建構與推動過程,於今(2009)年EC2會議中規劃一圓桌討論會,此構想獲會方初步同意。(四)競爭政策與法律1.我國(公平會)將就「第五屆競爭政策訓練課程」計畫,提供修正資料後儘速交CPLG主席辦公室及傳閱各會員體,俟確定修正內容後再送APEC秘書處轉交BMC爭取經費補助。2.主席感謝我國對APEC競爭政策資料庫之建置及維護,並請各會員體定期與我國聯繫更新資料,亦請我國定期以電子郵件提醒會員體更新。3.我國將就競爭政策主席之友建議於競爭政策資料庫中建置「參考書目」部分研究可行性。 |